民俗調理員留中醫院,政策大轉彎




(圖片取自:公視有話好說)

衛生署認定中醫傷科推拿屬醫療行為,要求不具醫事人員資格的推拿人員須全面撤出中醫診所,兩年緩衝期將於下月屆滿前夕,近來推拿人員自救會頻頻陳情抗議,並找立委協助陳情奏效,傳出衛生署政策立場改變,可能有條件開放非醫療人員的推拿人員就地合法。


遵守七不三要,推拿師又能’推’了!
在與中醫界以及推拿復健等團體協商後,推拿將分為兩種,一種是由中醫師執行的中醫傷科推拿,為醫療行為;另一種是由非醫事人員進行的傳統整復推拿,需病患全額自費,不具醫療行為。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表示,即使未來決定開放推拿人員可與診所同一地址執業,也將實施「七不」、「三要」等十點管制措施。衛生署也研議推動推拿師的證照考試。雖然政策尚未定案,但這對常至中醫院看診或推拿的民眾皆有不同的影響。


推拿分為兩種(整理自衛生署)


衛生署:推拿屬於醫療行為,模糊界線民眾沒保障
為什麼要求推拿師撤出中醫院呢?中醫院普遍會提供的傷科推拿醫療,早年常遭檢舉並非中醫師本人執行,而是由非醫事人員的推拿師代勞,涉及違法密醫行為。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表示,所有醫療行為應該由醫事人員執行,模糊界線對於民眾和中醫師都是不利的,並在其任內下令要求推拿人員全面撤離中醫院所,給予兩年緩衝,原定今年五月起實施。近來經推拿人員自救會頻頻陳情抗議,並找立委協助陳情奏效,傳出衛生署政策立場鬆動,可能有條件開放推拿人員就地合法。



中醫師:八成贊成中醫與推拿分離
中醫師公會約有八成贊成中醫師與推拿師分離,全聯會也分成兩派:一派堅持應回歸醫療專業,避免推拿不當造成不良後果;另一派認為傷科需輔助人員分勞,還可藉此拉攏客源。中醫師公會也表示,新的制度若上路,因為中醫師與推拿師彼此不隸屬,若有醫療糾紛,消費者該和誰求償?

建立考證照制度把關素質,協助中醫師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名譽理事長陳潮宗指出,推拿人員協助中醫師推拿,已有二十多年,衛署先前要把他們趕出中醫院所並不恰當。他說,中醫師親自推拿,只做三、五個病人就累死,怎麼有空為其他病人看病?
中醫師需要有醫療團隊,就像西醫一樣,全世界都有,就只有台灣沒有,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前理事長施純全和新北市中醫師公會顧問陳坤地都表示,管理推拿人員應基於整個中醫醫事人力的規畫,建立教、考、用制度,建立考證照制度,以證照來把關素質,協助中醫師。  

(圖片取自:自由時報)

推拿師:不是要就地合法,希望政府輔導考照,讓民眾與推拿師都安心
推拿師自救會發言人洪宗寶表示,推拿人員的訴求並非就地合法化,他們的訴求是中醫推拿人員比照西醫物理治療師等醫事人員有考試制度,透過正規教、考、訓、用方式出身從事推拿行為,但現在卻沒有法源,也沒有政府機構願意承辦,一聲令下就要剝奪他們的工作權。希望政府能輔導考照,讓推拿師取得證照,納入醫事管理,讓民眾、推拿師都可以安心推拿。推拿師自救會副會長高斌書批評,衛生署對「傳統整復推拿」與「中醫傷科推拿」定義模稜兩可,且大費周章規定需設置不同出入口,「雖然美其名要管理我們,但長年以來的核心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圖片取自:今日新聞網)


台灣民眾就是有需求,應有完整配套措施
資深醫藥記者全嘉莉表示,若推拿師自立門戶,沒有人指導他們,出了問題民眾要找誰負責?現在坊間的有許多沒有執照的推拿人員,他們雖然沒有執照,但技術高超,民眾還是紛紛前往。台灣民眾就是有此需求,政府需要正視此問題。而現在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推拿師的良莠不齊,從九十九年開始要求推拿師離開中醫診所,但根本沒有地方讓他們進修或訓練,應該從大學制度上就要有相關培訓,法源要出來,應該有全套的配套措施。

民眾:推拿收費無標準,無管理無保障
常去推拿腰、腳部位的民眾陳威宇表示,推拿師收費不一,技術也大不同,感覺是願者上鉤,曾花大錢推拿但越推越嚴重,衛生署要管理中醫推拿人員,規定推拿師需有執照對民眾比較有保障,而不是將其劃分出中醫診所,但又依附在診所旁邊;民眾鄭小姐也表示,推拿收費標準亂糟糟,都是業者自己喊價,希望能定出一個合理的公定價標準。


立委批衛生署政策開倒車
立委徐少萍等人指出,衛生署不應放任非醫事人員在健保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的自費服務。立委吳育仁也表示,此例一開,未來所有人都可任意在醫院角落,提供收費的特殊服務。
中國醫藥大學副教授黃蕙棻表示衛生署將「傳統整復推拿」視為非醫療行為,為嚴重的瀆職。在中醫教科書「傳統整復推拿」即是整復骨折和脫臼復位,是深入骨骼關節的侵入性醫療行為,「中醫師」才是經過國家認證的「傳統推拿整復醫師」;而一般民間調理,雖有各種流派,但說法不一或學理自古不清,無法列入歷代國家醫學統一教材,或無法通過國家中醫師教、考、用機制,只能稱為「民俗調理師」。若「民俗調理人員」繼續留在中醫院所衛生署應如何管理,在同一個空間「醫療行為」與「非醫療行為」如何界定?有無違反醫師法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容留或聘僱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之法規?



衛生署:政策未定案,須遵守七不三要。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政策並沒有大轉彎,其改變是傾聽民意與協調的結果。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表示,政策尚未定案,即使未來決定開放推拿人員可與診所同一地址執業,也將實施「七不」、「三要」等十點管制措施,包括不得從事「中醫傷科推拿」的醫療行為、不得宣稱療效、不得申報健保醫療費用;只能執行以紓解筋骨、恢復疲勞為目的「傳統整復推拿」。


      中醫診所推拿人員規範(整理自衛生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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